2024年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使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当,为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借款融资、职务组织等事项上供给协助,直接或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查张红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张红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告了定见,张红力进行了最终陈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庭审最终,法庭宣告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