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16号)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山西省2025年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一条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满足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规定的各岗位工作需要。
1.每小时屠宰量大于300头的(年屠宰量在80万头以上的企业),至少配备11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2.每小时屠宰量大于150头,不超过300头的,至少配备9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3.每小时屠宰量大于70头,不超过150头的,至少配备7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4.每小时屠宰量大于30头,不超过70头的,至少配备5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5.每小时屠宰量大于10头,不超过30头的,至少配备3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在“屠检考务”模块,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3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或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附件2)。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1.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协助开展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各市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3月17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考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5年3月18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8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考核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当次考核。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18日9:00-3月21日9:00
考核采取在线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按照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和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真实的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屠检考务”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考核合格证。
(二)报名考核上传系统的相片统一为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相片不合格,审核不予通过。
(三)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应考人员在“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操作练习,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报考人员备考的内容应以考核大纲和全国通用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全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为基础,最重要的包含肉品品质检验有关基本知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操作技能、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标准等。
《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所列参考文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附件15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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